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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哇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为规范孵化器的管理,加快孵化器的建设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哇陶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孵化器的所有企业。
(二)孵化器实行“企业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
(三)孵化器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并按照现代企业的模式进行组建和管理,按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和管理,实施领导小组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四)孵化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孵化基地的总体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的制定及总经理的聘任。总经理为孵化基地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宜及部门经理的任用,下设发展战略部、企业发展运营部、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五个部门。
二、入园标准
(一)入园企业必须是符合孵化器涉及“互联网+”产业或相近产业定位的创业项目。
(二)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经过工商登记注册,产权清晰,具有完善的发改、环保、安监等生产手续。
(三)入园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求租赁孵化器的场地进行创业活动,以租赁为主,严禁存在场地闲置浪费的行为。
三、入园程序
(一)中小微企业向孵化器综合管理部提交书面入园申请,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创业者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二)孵化器综合管理部对入园项目按照入园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与入园企业签订协议,同时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对环保安全、节能减排等内容作出承诺。
(三)孵化器综合管理部安排项目入园评审,通过入园的企业需提交预计年产值、税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备案审核。
四、园区管理
(一)孵化器综合管理部全力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机构代码、开设账户、环评安评、发改立项等全部手续,采取“一站式”服务,协助孵化器服务性企业对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孵化器区内的办公、居住、食堂、绿化、物业等公共服务机构统一由孵化器服务性企业以市场化的形式向入园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三)孵化器综合管理部定期收集园区内中小微企业的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数据。
(四)入园企业租赁孵化器场地进行创业活动享受园区相关扶持和减免政策。
(五)孵化器服从上级孵化器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服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具体管理。
(六)入园企业如因创业活动需要而对场地进行改造,需报孵化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入园企业应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环境卫生,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八)入园企业招聘职工时,应该优先招聘当地职工。
五、优惠政策
(一)免费享受园区“五个一”模式创业服务。即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可享受免费开放式办公环境、水电和宽带,或象征性的缴纳办公环境、水电和宽带费用。
(二)免费享受“五大导师团队”创业服务。孵化器建设了五大导师团队,包括创业导师团队、天使投资人导师团队、青创企业家导师团队、技术导师团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团队的五大服务团队。
创业导师团队: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领域一批拥有丰富经验和资源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创业导师团队帮助和指导青年创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高端讲座、人才培训、学术交流、专题会议等创业培训活动,使青创者提升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天使投资人团队:由著名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和产业投资人等组成天使投资人团队,帮助青创者对接资本市场,通过举办创业项目与资本对接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使青创者加快完善创业项目,获得创业资本的支持。
青创企业家:由一批知名青创企业家组成青创企业家团队,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他们与创业进行交流,通过现身说法,用自己的经验帮助青年创业者获得成长和成功。
第三方服务团队:由物业、管理、政策、法律、财务、物流、市场推广、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第三方服务团队,为青创者提供第三方综合服务,创业初期提供免费开放式办公环境,以缓解非核心业务给创业者带来的困扰,并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创业核心问题上。
技术导师团队: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一批拔尖的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组成技术导师团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沙龙、高端技术论坛、学术交流和项目技术方案研讨会等,为青创者的创业项目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三)享受国家各类扶持政策补贴。孵化器通过加强与省市区中小微企业孵化器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为创业企业争取并提供各项政策补贴,主要包括:小额贷款贴息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见习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税收减免补贴、创业补贴等。
六、主要创业服务
孵化器为入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创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业指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二)融资服务。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三)小额贷款。包含银企对接、政银企对接等内容。
(四)技术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内容。
(五)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六)创业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七)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八)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九)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十)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七、退出机制
入园小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孵化器有权要求解除场地使用协议,收回租房及附属设施,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未征得孵化器同意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及主体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调剂、交换该租赁房屋承租权的。
(4)承租方违法经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甲方合法权益的。
(5)承租方宣告创业失败或未正常开展创业达两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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